• 1
  • 2
  • 上海驾驶服务专委会
  • 上海申昂为专委会会长单位
  • 申昂公司办公室
  • 申昂公司停车场

3月1日起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将严控汽车租赁行业

更新时间:2014/2/26 14:07:52 浏览次数:68

  今后,重庆市汽车租赁经营者若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不能租给个人,只能租赁给承租单位且作为固定用车使用半年以上。3月1日起,《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http://www.168car.cn/。
  
  根据《办法》,从事9座以下(含9座)小型客车租赁经营,需具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有20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检测合格的自有小型客车,租赁车辆保险手续齐备,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有相应业务、管理人员,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6个条件。
  
  今后,重庆汽车租赁经营者违规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

  笔者认为此办法也是针对目前大气污染严重采取的措施之一。

24小时服务热线:021-31262168    021-69511055  公司地址:上海市曹安路1509号福瑞大厦318室
Copyright @ 2011 上海申昂汽车驾驶服务有限公司 E-mail: 168chewang@sina.com
沪ICP备11012406号-1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