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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醉驾”广州首宗代驾司机醉驾案
更新时间:2016/3/15 19:33:14 浏览次数:14
 

南方日报讯 代驾司机“醉驾”广州首宗代驾司机醉驾案,请来代驾替自己开车,没想到代驾司机也是“醉猫”,刚上路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这一幕让人“脑洞大开”的情节,在日前广州交警查处酒驾现场真实上演。目前,“代驾”司机陈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8日晚,广州交警在天河区科韵路琶洲大桥底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涉酒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AP50XX号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血液酒精浓度超标。笔者从广州交警提供的现场查处视频中看到,该车驾驶员陈某某在得知自己的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后十分不解,一直在向执勤民警解释自己当晚并没有喝酒。

现场执勤民警对陈某某可能涉嫌酒驾的情况也感到十分惊讶,因为当时陈某某胸口挂着某代驾公司的工作证,同车一名自称是车主的男子也告知民警陈某某是他请来的代驾司机。随后,执勤民警将陈某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液并送检。经检验,陈某某体内血液的酒精浓度已达醉驾的数值,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危险驾驶罪。

为何陈某某坚称自己没有喝酒,但检测结果却显示为醉驾呢?9日下午,笔者在广州交警的协助下对陈某某进行了采访。

据陈某某交代,其在被查获的当天白天确没有喝酒,只是在凌晨左右和几个一起做代驾的同事吃宵夜时喝了约150毫升 “白兰地”,随后就回家休息了。陈某某说,他当天晚上19时30分开始接单(代驾订单),直到20时30分才接到第一张单,不料驾驶代驾车辆来到天河区科韵路琶洲大桥桥底路段时就被交警截停了,而且一“呼气”竟然显示酒驾了。

广州交警表示,据陈某某交代,其当天凌晨3时30分左右吃完宵夜,被查获的时间为晚上20时30分左右,虽然中间已经隔了17个小时,但体内的酒精含量仍然超标,为典型“隔夜醉”案例。目前,陈某某已被广州交警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后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广州交警表示,交警部门一直在大力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人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交警同时提醒,“隔夜醉”案例时有发生,喝完酒后不能仅凭感觉判断自己是否已经酒醒,以免发生意外、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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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凌晨2时10分左右,广州交警越秀大队民警在广园西路裕隆服装城对出路段设点开展酒驾整治,闫某某驾驶粤A7GW××号小车驶经该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据办案民警介绍,就在民警将闫某某带上警车,准备送往医院抽血时,与闫某某同车的闫妻英某某开始拉扯民警,阻止民警将闫某某带走。执勤人员好不容易将夫妻两人分开,没想到英某某突然发难,出手“击中”执勤的交通协管员头部,导致交通协管员倒地。见状,现场民警马上对英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并通知越秀区分局矿泉派出所到场协助处置。

经检验,闫某某静脉血液乙醇(酒精)含量为120.7ml/100mg,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已被广州交警依法刑事拘留,闫某某的妻子英某某也因涉嫌妨害执行公务,被越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夫妻双双“入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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