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近干了两件吸引眼球的事情:一是下调“出租车”份子钱(详见5月6日报道);二是敲定近期内召开调整上海出租车运价的听证会,在沪“打的”起步价“从12元涨到15元”的传言似乎马上就要应验。
这两种行政解决手笔疏堵兼有,使公众的目光又一次聚焦到出租车业的改革上。“但仍未触及出租车行业数量管制的根本性矛盾。”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由晨立告诉南都记者,从首次呼吁“出租车行业准入放开”至今已有近十年,却没能推动制度变革。
现在,业界各方观点日趋一致: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经验,给“预约租车”一个合法名分,推动整个汽车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或是更为有效、简便的改革路径。
调价背后的复杂逻辑
当从车载广播里听说上海要举办出租车运价听证会时,上海的哥林海拍了下方向盘,嘟哝了几句,“幕后早就订好起步价涨三块了。嗨,上海‘打的’又创新高。”在价格听证新闻还没有播报完毕,他就将电台调向了交通路况信息。
多位出租车司机对南都记者称,按照以往经验,调价初的几天营业额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特别是晚间下降更明显。
表面看,先降“份子钱”再调运价,是一个简单的“如何定价”命题。“实际上,价格管制的背后是数量管制。一旦出租车特许牌照放开,导入市场竞争,让价格回归到正常水平,受损的是垄断集团的利益,受益的是的哥和广大消费者。”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由晨立告诉南都记者,在这当口,业界重提“出租车行业改革”旧话已有新的“语体”———给“预约租车”一个合法名分。
“预约租车”或是良策
“预约租车”是个舶来品,它在美国叫For-Hire Vehicle;在英国则称为Private Hire Vehicle;在澳大利亚叫H ire-car;在国内则被称为“电话叫车”。
好消息是,上海大众等出租车公司现在都会装上无线电设备,接受预约服务。坏消息是,出租车数量是有限的,当有预约任务的“空的”在大街上飞驰而过时,排成长队的打车人只能无奈地继续等待。
怎么办?一嗨租车、神州租车等新兴的上海汽车租赁公司效仿纽约市的做法,开始提供“舒适轿车”进社区、郊区的预约服务,主要服务对象是购物、看病、婚庆、娱乐、商业活动和上班等短途客运人士。这种市场化的新型商业模式,为消费者的出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民众的出行用车需求。
横亘不去的问题在于,按照中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从事客运的公司必须申请经营许可证。而唯一能够同时合法出租汽车和司机的则是出租车公司。
而时至今日,“我国没有任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层面的立法正面提及出租汽车这个行业。《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也没有禁止汽车租赁公司从事‘带驾驶员’业务的具体条款。”天津租赁行业协会会长杨海田给南都记者分析,“预约租车”没有沿街招揽客人,也就没有涉及出租车的特许权限。根据“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约租代驾”并非违法违规。
预约租车只有在接到任务时才会出行,既提高了汽车资源使用率,又减少了对社会交通资源的占用,同时又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下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这种新兴的市场化服务模式或是解决目前道路拥堵、停车难、打车难等社会问题的良策。
塔尔案的启示
但是,新旧利益集团博弈,力量悬殊。
“今天的中国‘预约租车’和当年的新西兰‘预约租车’如出一辙。同样产生于严格的出租车行业数量管制背景下,是市场需求和企业家精神相结合的产物。”预约租车业资深观察家朱雨晨告诉记者,1985年,一位姓“塔尔”的先生拥有“豪华轿车”,当司机兼导游,前往各风景名胜游览,以此申请他的“载客服务准证”。此君的申请被通过后,新西兰交通部不服,官司一路打到新西兰高等法院,仍以塔尔先生胜诉告终。
“这个标志性事件将新西兰出租车业改革带向一个新纪元。”朱雨晨将此案打了个比喻:新西兰有租船出海钓鱼服务的小游轮,按小时收费数十至上百元不等。如果这种豪华小游轮开到渡口来提供摆渡服务,而且自甘堕落把价格降到和渡轮一样,那么渡轮的经营者就别做生意了。“回过头看中国出租车业改革,阻力重重,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政策或有松动
当然,国务院相关部委对这些核心问题并非不插手。“但就像国内的众多领域一样,行政机关对在法规和规章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就是俗称的‘红头文件’———往往起着更为直接也更为重要的作用。”由晨立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1997年颁布的《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曾提及,“汽车租赁为实物租赁”;1998年交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又下了一个更严格的定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虽然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这两个行政法规被交通部宣布废止,但它至今仍被误认为是对“汽车租赁”的一个官方界定。
不过,记者在2011年3月出版的《中国道路运输》杂志上看到,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承担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研究”课题的人员撰写的一篇题为《汽车租赁现状与立法对策》的文章称,建议在汽车租赁行政法规或规章中写入“明确租赁车辆类型包括小客车、小货车、大客车,并且允许带司机或代雇驾驶员”。
他山之石
美国
纽约市的行业管制机构———出租车和豪华车委员会将预约租车与出租车严格区分开来:预约租车一般不能安装出租车的顶灯,也不能着色成出租车的黄色;更重要的是,预约租车不能上街扫路(巡游),而只能停留在调配站中等待调配。除了这些服务方式的严格管制外,最为重要的区别还在于———预约租车数量不受限制,而从事扫路服务的出租车数量则受到严格的限制。
英国
英国的预约租车也不受数量管制,而且同样不能从事巡游和站点候客服务;但不同的是,英国的出租车从事预约服务是被允许的,而且英国的出租车也是不受数量管制的。